山东省农业厅文件
鲁农果茶字〔2009〕2号
关于做好标准果园创建活动的通知
有关市农业局:
根据农业部办公厅《关于印发标准果园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农办〔2009〕53号)和《山东省标准果园创建工作落实方案》要求,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标准果园建设水平,推进标准果园创建工作深入开展,现就做好标准果园创建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督查
创建标准果园,是农业部推动园艺作物发展方式转变和经营方式创新,逐步实现规模化种植、标准化生产、商品化处理、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的一项重要举措,是提高产品质量安全、促进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。各地要高度重视标准果园创建工作,对申报的标准果园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、执行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制订情况、果园生产效益和生产管理档案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导,确保标准果园符合部的规定要求。省厅将在11月下旬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的标准果园进行检查督导。
二、加强培训
为全面实施好我省标准果园创建工作落实方案,进一步提高标准果园管理技术水平,更好地发挥其引导带动作用,省厅将于11月下旬,对全省25个申报标准果园创建单位的责任人、技术负责人、重点果农、所在县市的技术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(另行通知),各有关市要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。
三、加强宣传
各地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,大力宣传标准果园创建的重要性和有关要求,大力宣传标准果园创建中的好经验、好做法、好典型,为标准果园创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,充分发挥好标准果园创建的示范带动作用。
省厅将在11月下旬启动全省标准果园创建活动,各相关市要按照农业部制订的标准果园(创建)标牌格式,结合当地实际情况,做好标准果园挂牌工作。
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
抄报:农业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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